广州市花都区2016年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
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华南师大、湖南师大考点)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0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点、范围、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分别在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同时进行,共招聘小学教师60名。(详见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一)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36名。
(二)湖南师范大学考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2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二)资格条件:
1. 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师范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研究生学历者,其本科学历必须为师范类,且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一致。
(2)应聘教师岗位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
2.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 2016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7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暂缓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考程序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分别通过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采取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招聘现场张贴公告和广州市花都区人社局及教育局网站刊登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电子表预报名。
报名者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0日下午17:00,将填报好的《广州市花都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一览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发送电子邮件至相应邮箱报名。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校、专业和姓名。
在华南师范大学报考者,发送到邮箱hjrskzhp@163.com。
在湖南师范大学报考者,发送到邮箱hdjszp@163.com。
2.本人到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核查。
参加预报名人员于2016年3月15日9:00至14:00,到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和华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供《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和《广州市花都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4)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核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核查者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