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盛经开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条件
(一)道德品行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体学历、专业及从业资格要求
详见《一览表》。
(三)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截止报名前一日)
(四)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考试报名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gov.cn)和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shrss.gov.cn)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一览表(附件1),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录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报考期间如对报考条件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4827166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shrss.gov.cn),进入人事人才版的“万盛人事网上招考”系统完成首次注册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M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5月12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6年5月12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确认。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6年5月19日9:00起至5月20日24:00登录“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5月21日(周六)上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为万盛经开区勤俭路12号(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1:3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前往,但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审查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