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2015学年公办学校编外教师公告
结合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公办学校实际教学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编制外教师26人,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办理入职手续及劳动关系等相关事项。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和录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7月15日16时前。
2.网上报名。下载附件“2015学年榄核镇公办学校编外教师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nansharencai@126.com。
(二)报名表筛选
各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分别对应聘人员报名表进行初审,按岗位的拟聘人数至少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考核
考核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40%。第二部分为试教,各项考核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60%。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考核小组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学校考核小组通知为准。
考核时候选人需携带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候选者考核总成绩,按岗位的拟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办理录用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教师,按《劳动合同法》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1.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现有编外教师规定执行,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社保待遇。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本公告有关条款解释权在南沙区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黎主任,联系电话:84926806,13928827161。
附件1:2015学年榄核镇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需求表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教育指导中心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