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2012年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中学教师5名。莆田三中1名(物理);南门学校4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各1名)。
(二)小学教师34名。凤凰山街道中心小学4名(语文、数学、体育、信息技术各1名);青山学校1名(信息技术);逸夫实小1名(美术);龙桥中心小学1名(信息技术);霞林中心木兰小学1名(英语);第一实小5名(语文2名、数学2名、信息技术1名);第二实小3名(语文1名、数学1名、信息技术1名);华亭第一中心小学4名(中心小学语文、数学各1名,湖里小学、南湖小学英语各1名);华亭第二中心小学3名(郊尾小学语文1名,兴沙小学语文 1名,中心小学美术1名);灵川中心小学4名(中心校、下尾小学数学各1名,张边小学、云庄小学英语各1名);东海中心小学4名(中心校语文、数学各1名,坪洋小学英语1名,东沙小学美术1名);常太中心3名(东青小学英语1名,莒溪小学语文1名、党坑小学美术1名)。
(三)幼儿教师43名。城区15名:凤凰山街道中心幼儿园4名;龙桥中心幼儿园1名;逸夫实验幼儿园2名;霞林中心幼儿园3名(中心园1名,霞林小学、下黄小学各1名);第一实小幼儿园2名;第二实验幼儿园2名;财贸幼儿园1名。农村28名:青山学校幼儿园2名;园头学校幼儿园2名;华亭第一中心幼儿园5名(中心园3名,涧口小学、埔柳小学各1名);华亭第二中心幼儿园4名(中心园2名、郊尾小学1名、兴沙小学1名);灵川中心幼儿园7名(中心园2名,桂山小学、下尾幼儿园、榜头小学、径里小学、柯朱小学各1名);东海中心幼儿园5名(中心园2名,蔡亭小学、上图小学、东沙幼儿园各1名,);常太中心幼儿园3名(中心园、莒溪小学、党坑小学各1名)。
(四)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3名:汽车维修、数控技术、会计各1名(招聘方案另行制定)。
(五)莆田五中21名:由莆田五中制定招聘方案,自主招聘。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思想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中小学教师为相关专业莆田市籍(指高校入学前户口,下同)全日制毕业生;幼儿教师为相关专业莆田市籍全日制毕业生;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但允许莆田市籍持有音乐、舞蹈、语文、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岗位;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因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中小学、幼儿园报名时间: 2012年4月1日~4月10日(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由省自考办通知)。每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二)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笔试时间与地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4月21日下午3:00~5:00。笔试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地点在市、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幼儿园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应用。笔试成绩由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60%。
3.中小学、幼儿园笔试组织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
4.奖励加分:“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百分制)。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开考前三天向区教育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中小学、幼儿园面试前材料审核: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镇(街道)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等人员须提供省相关部门证明及服务所在地人事部门考核、审核意见材料。
3.中小学、幼儿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发布通知,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事、编办、监察全程指导、监督。
4.计分办法:分值100分,每学科评委由市内本学科骨干教师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入围
中小学、幼儿园考生入围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为入围依据,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个别学科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数的,按实际招聘数确定入围对象,但中小学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幼儿园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
1.体检地点: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入围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
(六)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选聘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各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考核、体检、聘用环节出现被淘汰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今后凡与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的信息均在城厢教育信息网上发布,不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随时上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