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对象
具体见附件1。
加分事宜。对有关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加分。
二、资格审核确认
1.时间: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2.地点:秀屿区教育局201室
3.要求:考生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能按时参加审核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确认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4.递补:资格审核确认放弃和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审核确认为7月17日上午8:00-11:00,地点:秀屿区教育局201室。递补中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已确认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5、咨询电话:秀屿区教育局0594-5894433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
(1)小学美术、特教语数学科:7月21日。
(2)小学音乐、幼儿园:7月22日。
2.地点:莆田十中。
3.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当天必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准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弃权。除小学音乐考生自带特长展示所需器械或音像资料,幼儿园考生自带作画工具、音像资料外,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放置,违反者,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方法
1.面试形式:
(1)应聘小学美术、特教语数岗位:现场撰写说课稿(限时60分钟,说课稿不评分),现场说课10分钟。
(2)应聘音乐教师岗位:具体为“自弹自唱、清唱自选成人歌曲、展示自选特长”三项技能测试。自弹自唱现场抽定的现行教材内歌曲一首,分值40分,限时3分钟;清唱自选成人歌曲一首(可以钢琴或电钢琴定调),分值40分,限时3分钟;展示自选特长一项(唱歌除外,所需器械自备;自选舞蹈的伴奏带自备,刻录成光盘或U盘、单盘单曲),分值20分,限时5分钟。钢琴或电钢琴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3)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具体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20分。其中“弹”为弹奏现场抽定的现行教材内歌曲一首,限时3分钟;“唱”为清唱所“弹”的歌曲(唱歌词),限时3分钟;“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伴奏带自备,刻录成光盘或U盘、单盘单曲),限时5分钟;“说”为自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20分钟。钢琴或电钢琴、8开素描纸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2.使用教材:
(1)小学美术学科:小学四至六年级下册教材(湘美社)。
(2)特殊教育语文、数学学科:辅读学校教材实用语文、数学第八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
(3)小学音乐学科:小学四至六年级下册教材(湘文社)。
(4)幼儿园学科: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下册(闽人社2005年12月第2版)。
五、面试考题命题办法
1.小学美术学科和特殊教育语文、数学学科说课课题:面试当天,由每个学科1号考生现场分别抽定教材中的一个课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2.小学音乐学科自弹自唱考题:面试当天,由1号考生现场抽定教材中的一首(当天同一考题)。
3.幼儿园学科:““弹”考题:面试当天,由1号考生现场抽定教材中的一首(当天同一考题),“唱”和“弹”同一考题;“画”考题:面试当天,由评委现场各命1道(幼儿画),由1号考生现场抽定其中1道作为考题。
六、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学科(项目)评委7人,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合格成绩60分(含60分)。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七、考试总分计算办法
考生考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
八、考核体检工作
(一)考核
1.对象:以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2、办法:考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对考生档案资料进行审查,并征求计生、公安部门意见。
(二)体检
1、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2、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3、组织:由区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统一体检,区教育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九、聘用、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秀屿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核、体检、聘用环节出现被淘汰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分依次递补。
十、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秀屿教育信息网(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