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
中学45人、小学91人、幼儿园83人,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确认
1、时间:
中学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小学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幼儿 2012年7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地点:荔城区教育中心大楼8层办公室
3、验证材料:1寸彩照1张,2012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如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已取到的一并提供);往届毕业生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核确认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时,由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4、递补: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或放弃的,按该职位的1:3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持上述材料于7月30日上午8:30-11:30到区教育局教育中心大楼8楼办公室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再递补。
5、咨询电话:荔城区教育局0594-2385622,0594-2212325。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
中学 2012年8月11日、12日,地点:中山中学。(具体学科安排待另行通知)
小学2012年8月13日,地点:荔城区教育中心大楼12层。
幼儿2012年8月14日,地点:荔城区教育中心大楼12层。
注意事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当天必须随带身份证,当天上午7:00前准时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弃权。幼儿教师考生自带作画工具、笔墨颜料、橡皮擦、音像资料外,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必须按规定位置放置,违反者,以作弊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办法
1、面试形式:
(1)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区纪委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评委届时由区纪委监察部门从相应学科骨干教师评委库中每学科随机抽调7人组成。
(3)中学教师招聘面试:采取开一节完整的课(40分钟或45分钟)的办法,考生抽题后进行一个半小时的准备,然后进行课堂教学。评委予以评分,课堂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
(4)小学教师招聘面试:面试形式采用说课办法进行,考生抽题后进行一个小时的准备,然后进行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
(5)幼儿教师招聘面试:内容为5项技能(弹、唱、说、跳、画)的能力测试,其中,画为命题简笔画,时间40分钟。其它4项技能测试内容为自选,考生依抽签顺序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和表演,每项时间3分钟。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每项占20%)。
2、使用的教材范围
(1)中学:
政治: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八年级下册(广东教育出版社 2004年12月第1版,2011年12月第8次印刷)
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07月第3版,2011年10月第2次印刷)
英语: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八年级下册(北京教育出版社(仁爱) 2009年12月第1版,2011年12月第3次印刷)
数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8年06月第2版,2011年10月第2次印刷)
物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6年10月第3版,2011年11月第1次印刷)
化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6年04月第2版,2011年05月第2次印刷)
地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下册(湖南教育出版社 2002年12月第1版,2011年11月第2版第4次印刷)
信息技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八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2008年12月第1版,2010年11月第3次印刷)
(2)小学:
语文: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四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1年10月第二次印刷)
数学: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年10月第二次印刷)
英语: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英语》四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信息技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四年级下册(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1年11月第四次印刷)
体育: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师用书《体育》五-六年级(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年6月第1版)
音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三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 2012年1月第1版第1次印刷)
美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美术》三年级下册(湖南文艺出版社 2011年12月第1次印刷)
五、命题办法
考试前评委根据指定的教科书进行命题,组建当天面试的考题库。由每学科每午第一位考生在考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确定当午面试的考题(每午统一题目)。
六、面试计分办法
1、面试计分按百分制评分。计分成绩由7个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确定,保留小数点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职位(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进行第二次面试。
七、岗位挑选
中小学、幼儿教师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布的岗位安排,通知和组织考生依成绩名次进行岗位挑选,确定拟聘单位。
八、体检考核工作
(一)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招考职位计划人数,按1:1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核。
2、体检标准。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进行体检。报考者或招聘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招聘机关按1:1比例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等工作表现和计生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结果公示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
九、聘用、递补
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聘领导小组依名次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机关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十、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荔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lcq.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附:2012年莆田市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面试对象及笔试成绩表.doc
附:2012年莆田市荔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面试对象及笔试成绩表.doc
莆田市荔城区公务员局
莆田市荔城区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