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梧州市万秀区“特岗计划”岗前培训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4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培训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12年梧州市万秀区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万秀区特岗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万秀区教育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万秀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培训与考核小组
组 长:茹汉玲
副组长:黎金铨 何思
成 员: 邝嘉宁 李国魂 曾伟眉 虞玲 李小武 李品荣 黄毅新(及相关学科教师)
(三)万秀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集中培训接待人员:
邝嘉宁 全少群
二、培训对象
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上公布无异议的万秀区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10人)。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特岗教师树立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提升新教师的师德修养水平;理解并初步掌握课改精神和新课程标准;初步掌握教学新方式、新技能、新手段,形成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新教师对学校教育理念和教育文化的认同度,使他们尽快融入学校的教育文化,缩短新教师的角色转换期。
四、 培训内容
(一)通识课程,包括当前教育改革动态及形势、师德教育、教育法规、中小学教育学、教育教学科研、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经验介绍、教学实践活动、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专题。
(二)学科课程,包括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应聘学科的教学理论和教学基本技能。
六、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现场参观等形式进行培训。
六、培训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
(二)报到及培训地点:梧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梧州市建设路学校巷8号)
(三)培训时间:2012年8月24日至9月2日。
七、经费来源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特岗教师专项培训经费中开支。
八、培训的组织管理
(一)培训由万秀区教育局和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中小学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培训时需重新核验相关证件,请拟聘人员报到时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便统一验核。无故不参加报到培训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超过报到时间将由备取人员递补)。
(三)培训时住宿统一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学员请在报到时,自带行李,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随意缺席,要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培训合格者才颁发培训合格证。
九、其他
(一)培训考试结束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立即安排到设岗学校任教(先拿合同到学校报到,后统一办理有关手续),请外地的学员带齐生活用品。
(二)拟聘人员请于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到梧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保存,否则,人事部门将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本方案在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西教师教育网上公布,请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特岗教师按时参加培训,我区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万秀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2023041。
梧州市万秀区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代章)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