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经广西区教育厅公示无异议的江南区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用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
2.报到、培训地点:江南区行政中心(壮锦大道19号)A座202室。
三、培训经费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专项经费负责,往返交通费自行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学员报到请带身份证以及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3张。
2.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简单行李(被、席、蚊帐、桶、饭盆等)和学习、生活必需用品。
3.凡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和考试的学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须与我城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服从统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
6.本通知在全国特岗招聘网、广西教师教育网上发布,我局同时电话通知个人。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