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体检、考察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淮安市清河区面向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考生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9月8日(周二)上午6:30前;
2.体检集中地点:淮安市清河区社会事业大厦(清河区西安路116号)大院集中,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有关注意事项:(1)集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空腹;(3)须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带眼镜;(4)请自带黑色签字笔1支;(4)预带400元体检费(多退少补);(5)请仔细阅读《参加体检人员须知》(见附件2);
4.考察所需材料:(1)《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附件3,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3)已婚考生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4)考生近3年个人总结(电子稿发至:qhjy-rs@163.com);(5)提供档案所在地准确信息,于9月14日(周一)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开调档函。以上(1)—(4)项材料请于9月14日开调档函时交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
清河区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