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考生体检、考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5年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考生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考察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体检集中时间:2015年5月29日(本周五)上午6:50前;
2.体检集中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政府(清河区北京北路103号)大院集中,未按时到达集中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有关注意事项:(1)集中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空腹;(3)须测矫正视力的人员,请自带眼镜;(4)请自带黑色签字笔1支;(4)预带400元体检费(多退少补);(5)请仔细阅读《参加体检人员须知》(见附件2);
4.考察所需提前准备的材料:(1)《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情况鉴定表》(在职或应届考生由其所在单位或高校出具、自谋职业或无业的考生由村(居)委会出具并盖章);(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3)已婚考生由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4)考生近3年个人总结;(5)提供档案所在地准确信息。
附件1:2015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入围考生名册.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2015淮安市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考察入围考生名册.rar
附件2:
参加体检人员须知
1、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3、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在带队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
4、参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iPad等通讯工具(便携式电子设备),如有携带请交带队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携带通讯工具(便携式电子设备)者,无论是否使用均以作弊论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5、参检人员不得向体检医生透露姓名、工作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与自己身份相关的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体检结果视为不合格。
6、参检人员要互相监督,对体检组织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有不规范操作或徇私舞弊行为,须当场如实向纪检监督人员反映。
7、实验室有关项目(尿常规、血常规、血生化)可以复检一次,其它项目如血压、视力等项目均当场复检,复检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8、体检当日17:30前通知复检相关事项,在此之前考生不要离开市区,仍需注意休息,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慎服相关药品。
9、如有特殊情况,请于5月28日17:00前电话联系13861677856。
10、体检医院负责接受被体检者的咨询并负责对体检结果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