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河区面向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幼儿教师进入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人员通知
一、参加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8月17日上午6:50前准时到淮安市北京路中学考点(集中室)集中,准备参加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场。迟到15分钟者作缺考处理,取消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资格。
二、所有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参加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如有携带,必须放到指定地方。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资格或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成绩。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结束后,请将自己物品带走。
三、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程序及要求:
1、8月13日上午6:50前到淮安市北京路中学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考点报到,在集中室集中后由工作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
2、考生在集中室进行抽签,登记抽签号后,在集中室(候考室)进行30分钟的绘画考核。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的抽签顺序号是考生在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过程中的唯一标识,严禁考生交换抽签顺序号。否则,按违纪论处,取消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资格或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成绩。集中期间,考生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集中室,也不得大声喧哗。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集中室的,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由专人陪同往返。
3、考生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时间8分钟,考生在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时只准报抽签号,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否则按违纪论处,当场取消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资格。
4、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结束后,在候分室等待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成绩。
5、接到面试(答辩和技能考核)成绩后,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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