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师岗位共招聘35名。其中:中学教师15名,小学教师20名。详见《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具有高、初中教师资格的可应聘小学相应专业的教师岗位)。
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7、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在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1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6月8日9:00-6月15日12: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09:00—16: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5年6月29日-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6月23日—6月26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