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教育科技局
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及特教公告
根据《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汾城高级中学等十七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教师85名,其中部分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的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学校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二代身份证为依据)。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它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以上人员须从襄汾政府门户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实施方案附表2),填写并经有关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5日— 9月21日(正常工作日报名)8:30—12:00,3: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教育科技局一层大厅(丁陶广场南侧)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襄汾籍考生须先到县人才市场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人才市场存放报到证和档案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襄汾籍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或档案存放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携带六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报名,经审核后,填写《襄汾县2015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每人按两科(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专业知识)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并留取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报名人员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调整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报市人社局核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8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24日—9月25日凭身份证、缴费票据到县教科局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延误责任自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等,占20%)和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两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