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雁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准考证的公告
根据雁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安排,此次考试笔试定于2015年9月19日举行,现将准考证领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5年9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领取地点:
雁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东803房(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乘坐163路、447路、117路公交车到雁峰区政府下车即可)。
三、领取方式:
原则上由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收费票据到现场领取。如需代领,需同时携带代领人和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票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到现场领取的考生,请于9月11日来电咨询,逾期未领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领取准考证时,请领取人现场确认准考证上各项信息是否有误,信息无误的在现场领取单上签字领取;信息有误的,在工作人员协调下及时更改。
(二)考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
请周知广大考生。
咨询电话:0734-8239389
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