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文件规定,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10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要求为本科生的岗位,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按《201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岗位表》有附加要求的从其要求。
4.未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被聘用后两年内取得中职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具备适应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7.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为招聘单位服务不低于5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区统一组织招聘活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
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2∶00;
缴费时间:2015年7月21日9:00-7月25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7月26日9∶00—12∶00。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5年8月17日-1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8月5日—8月7日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岗位代码06-10)缴费报名人数5人(含)以下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