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切实做好2014年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4〕1号)、定南县人民政府抄告单(定府办抄字〔2014〕34号)的要求,我县向省教育厅、人社厅申报了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考生经诚信报名后,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由本县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小学教师38名:语文15名、数学15名、音乐2名、体育3名、美术3名。
2、初中教师6名:数学1名、物理2名、化学2名、体育1名。
3、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1名。
三、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考生本人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18:00止到县教体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4年7月7日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已婚者还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⑵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1份)。
⑶2014年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
⑷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
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⑸填写《定南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定南县政府网下载,A4纸打印,一式两份)。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在资格审查中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空余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从本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7月10日至7月11日18:00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7月13日。
2、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测评相应学科知识。
4、面试形式:说课。说课时间10分钟(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
5、面试分值:说课分值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14日下午在县教体局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中,笔试成绩满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对于没有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控制在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入闱体检资格。入闱体检名单在县教体局公布。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措施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其他
1、咨询电话:0797—4289708(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2、网址查询:定南县政府网、定南教育网。
定南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