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14年招聘硕士研究生、保育员及从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现场报名公告
根据《兴国县201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我县2014年招聘硕士研究生、保育员及从原代课教师中招聘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现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岗位及招聘计划
1、县直中学教师招聘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3人: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各2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各1人。
2、幼儿园招聘保育员10人。
3、从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中择优招聘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岗位为农村教学点,定向服务期10年。纳入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相应学科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或保育员职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及原代课教师报考人员,身体条件须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报考保育员岗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条件。 硕士研究生及保育员岗位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2009年上学期前(含上学期)曾是本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教师,至2013年上学期在本县公办中小学任教年限满5周年及以上的人员,纳入“定向预备教师”的招聘范围,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3、学历及岗位资格条件:报考县直中学教师岗位的,学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且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初中或高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保育员的,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劳动部门颁发的保育员或育婴师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原代课教师报考人员须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4、户籍相关条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不限户籍;幼儿园保育员及原代课教师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系兴国县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是兴国县户籍;(2)进入大中专院校就读前是兴国县中学生源;(3)夫妻一方是兴国县户籍;(4)夫妻或父母其中有一方是兴国县行政、事业或企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户籍或编制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定向预备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选调考试根据需要另行组织)。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时间地点:幼儿园保育员、符合条件的原代课教师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16日,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7月1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兴国县人才交流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兴国大道农村信用社对面)。
2、须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任教年限证明(任教学校出具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已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服务站出具并加盖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公章)、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近照。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书的,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2014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2014年已通过保育员或育婴师职业资格鉴定、符合鉴定条件,暂未拿到职业资格证书的,由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除书面证明需原件外,其他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人员缴交报名费100元/人。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保育员岗位的,网上报名岗位学科为幼儿教师,岗位代码:21014000440021。
2、未现场报名保育员及原代课教师岗位的考生,不纳入幼儿园保育员及原代课教师招聘范围;已现场报名保育员岗位的考生,只能录用保育员岗位(即使符合幼儿教师条件,也不得录用为幼儿教师)。
3、招聘其他事项详见《兴国县2014年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本公告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