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2014年度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优秀大学生到我县任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县编委办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黄榜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或当年通过审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者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且有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以上毕业生报到证,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的第一学历。
(四)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有从教1周年以上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说课。
四、各学科招聘教师人数
小学教师17人: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3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初中教师2人:物理2人。
职业学校教师2人:汽车维修1人、模具专业1人。
全南中学9人: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县内外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止。
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7—2631201)。
开考要求:每学科必须有2人(含2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如报名达到1:2要求,但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2人)比例时,考生可以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说课(或试教)资格。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二)考试
1.笔试
每科卷面分数为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说课人员。
笔试内容:小学教师为初、高中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县情及时事政治等。其中专业知识占90%左右,教育学、心理学、县情及时事政治等占10%左右。
初中教师为初、高中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县情及时事政治等。其中专业知识占90%左右,教育学、心理学、县情及时事政治等占10%左右。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9日。
笔试地点:全南中学。
2.说课
说课时间:2014年5月30日。
说课地点:全南二小。
说课内容:小学教师说课内容为小学课文,总分为100分。说课人员总成绩认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初中教师说课内容为初中课文,总分为100分。说课人员总成绩认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研究生学历说课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直接取得录用资格,经体检公示合格优先录用。
4.考试总成绩由笔试、说课、优惠加分三项组成。
(三)全南中学和职业学校招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招聘(相关学校另行制定招聘方案)。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各岗位职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2014年5月31日。
(五)公示
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六)确定拟录人员
召开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人员。如某学科或全南中学、职业学校名额未录满,经领导小组讨论后可调剂到其他学科录用。
(七)录用
经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被录用人员凭省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鉴于招聘工作提前进行,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应届毕业生须将本人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全南县教育局进行验证,逾期则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额按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六、优惠政策
1.所有毕业生受聘后可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凡在全南中小学校代课或顶岗支教1学期以上加分。加分标准是每学期加1分,以此类推,封顶5分。凭任教学校证明(附工资发放表)。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及分配
被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新进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聘期首次为5年。5年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招聘的新教师须参加上岗前培训,然后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八、有关要求
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学校要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