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城乡新建公办幼儿园在2014年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20名幼儿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优秀幼儿教师到公办幼儿园任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幼教事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南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县编委办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黄榜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幼教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3.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艺术类专业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至少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生报到证)。
四、招聘岗位数量
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县城公办幼儿园16名、中寨乡2名、陂头镇2名。实行统一招聘,组织安排,新招聘幼儿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额按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五、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外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5月16日起至2014年5月27日止。
报名地点:全南县教育局人秘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7—2631201)。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开考要求:报考人数至少要有2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如报名达到1:2要求,但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2人)比例时,考生可以参加笔试,但笔试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说课(或试教)资格。
(二)考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时间:2014年5月29日
2.笔试地点:全南中学
3.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笔试范围: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各学科的教育教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学案例等教育教学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采取技能、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技能包括弹琴、舞蹈和绘画。弹琴、舞蹈、绘画和试讲四项,分值总共100分,每项占25%。
面试时间:2014年5月30日
上午:绘画、试讲。
下午:弹琴、舞蹈。
1.试讲
试讲时间为10分钟,备考时间30分钟。内容在试讲前抽签决定。
2.绘画
命题画:内容为简笔画,考试时间为15分钟。
3.弹琴
自选曲目(钢琴曲)和即兴弹唱两部分。自选部分分值15分,即兴部分分值10分。自选曲目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即兴部分为弹唱,现场抽取幼儿歌曲即兴配弹唱。准备时间为4分钟。
4.舞蹈
自选舞蹈和即兴创编两部分。自选部分分值15分,即兴部分分值10分。舞蹈种类风格不限,自备伴奏音乐。时间不超过4分钟。即兴创编(根据指定乐曲、编排舞蹈)舞蹈创编2分钟左右。备考时间为5分钟。
(四)体检
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2014年5月31日
体检地点: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六)确定拟录人员
召开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人员,拟录比例依据各学科招聘职数确定,如果报考人员在职数以内的按2:1的比例确定拟录人员。
(七)录用
经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被录用人员凭省教育主管部门签发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鉴于招聘工作提前进行,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应届毕业生须将本人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全南县教育局进行验证,逾期则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后空额按成绩确定递补人员。
六、优惠政策及待遇
1.所有毕业生受聘后可直接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2.凡在全南中小学校代课或顶岗支教1学期(含1学期)以上加分。加分标准是每学期加1分,以此类推,封顶5分。凭任教学校证明(附工资发放表)。
七、聘用备案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被录用人员由县教育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新进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聘期首次为5年,5年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