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创办于1903年,是韶关学院校外二级学院、政府公立大专院校,是财政核补正处级事业单位。学校座落在京广线上、北江河畔的韶关市区内,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交通便利,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学府。一百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人才,被誉为“岭南革命的熔炉,粤北教师的摇篮”。
广东北江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省一级学校,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先后获得过“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广东省教学水平优秀学校”等称号。学校坐落韶关市市区,现有60个教学班,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南拥翠湖,北倚青山。在韶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北中人”的不懈努力,广东北江中学已初步办成“管理科学、设施先进、环境优美、治学严谨、师资优秀、质量一流”的粤北教育窗口、省内一流的名牌学校。
韶关市第一中学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该校已有105年的办学历史,属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现有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三千多人,教职员工两百多人,其中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首届名校长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人,省级名教师培养对象及学科骨干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 6人,省级优秀教师12人。
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学校于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整合我市职业教育资源,以韶关市职业高级中学为基础,整合韶关市经贸学校、铁路一中、艺术学校、体校等五所学校,组建成为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韶关市田家炳中学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由政府于1992年兴办、并得到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命名的重点完全中学。学校分校本部、初中部两个校区,现有高中39个班,初中33个班,有特级教师4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人,省级名教师1人,市名校长1人、市名教师4人,高级教师133人。
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0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东省首批绿色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国家绿色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文明单位,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国际生态绿旗学校。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80人,教学班17个,幼儿园设施齐全先进,是一个融美化、绿化、儿童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孩子成长乐园。
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成立于1955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幼儿园现址占地面积2982㎡,现有教职工67人,教学班13个。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绿色幼儿园、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国示范性家长学校、韶关学院教育实习基地等。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98年,为韶关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位于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51号,园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幼儿园有60多名教职员工,16个教学班,曾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市托幼先进单位、市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是一所质量高、师资强、社会声誉高的市一级幼儿园。
三、招聘岗位、人数
此次共招聘专技十三级岗位教师17名。拟招聘的岗位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其中:
1、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招聘辅导员教师1名、会计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共3名;
2、北江中学招聘物理教师1名;
3、韶关市第一中学招聘语文教师1名、数学老师1名、化学教师1名,共3名;
4、韶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聘会计老师1名;
5、韶关市田家炳中学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体育教师1名,共2名;
6、韶关市机关第一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3名;
7、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3名;
8、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名。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2、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1)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8、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7月2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我局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⑵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及复印件一份;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公办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或人事档案保管的有效证明。
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联系电话:8774131)。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70分为最低分数线。
(一)笔试
1、教师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教育综合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考场(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国家“211”、“985”工程大学统招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同一岗位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5、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1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二)面试
1、应聘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说课,音乐、舞蹈、绘画基本功测试,答辩等内容。其中说课占30%,音乐、舞蹈、绘画各占20%,答辩占10%。
2、应聘其他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讲课)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应聘体育教师需进行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7月25日上午8时30分。
4、面试地点: 幼儿园教师面试考场设在韶关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浈江区和平路19号);其他岗位面试考场设在韶关市田家炳中学初中部(武江区沙洲一路3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4年7月28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教育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监察室0751-8778745、人事科0751-8774131。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因市直学校(用人单位)高级教师、中级教师岗位已满,应聘者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聘用后均聘为专技十三级岗位。
七、其他事项
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74131
附件 1、2014年韶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rar
韶关市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