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教师招聘的学科岗位总计192个。具体学科岗位详见《大余县2014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年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条件
(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一致。
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2)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殊教育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或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其中,报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者,所报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④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3)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取得或通过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4)高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前取得或通过高中教师资格考试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户籍条件: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签约招聘。对高中教师岗位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立招聘小组,赴省内外高校招聘专业对口的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后,由招聘小组直接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此项工作于2014年3月18日前完成。
(四)招考。对初中及以下教师岗位和直接签约未满剩余的教师岗位,采取招考的形式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4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通过资格考试的相关证明);
③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4月20日。
②面试时间:5月4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①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内容为: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中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以《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为准。
②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内容为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相应学科的《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学科专业知识>》中专业知识部分。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五)公示。在大余教育网和大余县教育局公告栏公示相关信息,公示期7天。
1.公示直接签约人员名单。
2.公示招考入闱人员名单。笔试后,公示笔试合格线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面试后,公示总成绩合格线和总成绩入闱人员名单。
(六)体检。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赣人发[2002]53号)对总成绩入闱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进行体检。
(七)政审。对总成绩入闱且体检合格人员和直接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表现进行审查。
(八)录用。
1.录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直接签约人员(包含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和赴高校直接签约的毕业生)。
2.根据各学科剩余岗位计划,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各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录用。
五、优惠政策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这类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用。
2.高中教师岗位报考者中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奖学金的,将优先考虑直接签约。
3.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六、有关说明
(一)大余县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必须3月18日前持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前来办理拟录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认定为具有大余户籍:
1.2013年7月1日以前本人或配偶的户口关系在大余且现仍在大余;
2.本人参加高考或中考时户口关系在大余;
3.本人或配偶父(母)户口关系现在大余且达二年以上;
4.配偶为大余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或职工。
(三)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通过了教师资格考试是指报考者通过了“双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了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和通过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若同一学科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是否为本科学历、是否为见习生和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它学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和录用。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有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行为的;
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⑤在试用期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⑥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必须在我县所属公办学校服务5周年以上,如服务未满5周年,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大余县2014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 |||||
层次 |
指标数 |
岗位 |
职数 |
招聘办法 |
备注 |
幼儿园 |
20 |
幼儿教育 |
20 |
公开招考 |
|
小学 |
143 |
语文 |
56 |
| |
数学 |
55 |
| |||
英语 |
14 |
| |||
音乐 |
6 |
| |||
体育 |
4 |
| |||
美术 |
4 |
| |||
计算机 |
3 |
| |||
特殊教育 |
1 |
直接签约与公开招考结合 |
| ||
初中 |
16 |
物理 |
6 |
公开招考 |
|
化学 |
2 |
| |||
政治 |
3 |
| |||
地理 |
2 |
| |||
生物 |
3 |
| |||
高中 |
13 |
语文 |
2 |
直接签约与公开招考结合 |
|
数学 |
1 |
| |||
英语 |
2 |
| |||
政治 |
1 |
| |||
地理 |
1 |
| |||
物理 |
2 |
| |||
化学 |
2 |
| |||
生物 |
2 |
| |||
合计 |
192 |
|
192 |
|
|
注:1.开考比。5人以下指标的学科开考比1:2;5人以上指标的学科开考比1:1.5。2.面试比。小学幼儿园学科面试比1:1.5;初中及以上学科面试比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