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实验学校2014年公办教师选调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石城县实验学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办教师工作,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选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
(一)小学数学教师1名。
(二)美术教师1名。
具体选调以编制数为准,选调计划超过编制数,则学校有权根据学科需求,取消部分学科选调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初中以上教师资格,县内公办在编的小学数学教师和初中美术教师,教龄2年,即2012年下学期(含)前参加工作(定向生需按合同至服务期满),大专以上学历。美术学科的老师必须有较好的美术专业基础。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个别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好学上进,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自身素质,讲究教学艺术。
(三) 服从学校安排,被聘后至少在实验学校工作三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入闱、上课(或说课)、综合考核、确定聘用、签订合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5日—2013年6月13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2.报名地点:石城县实验学校门卫室。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证原件和复印件,小2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
4.审验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名单,并须书面承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二)考试(100分)
1.时间:另定。
2.地点:石城县实验学校。
3.考试范围:公共题30分、专业题70分,合卷共100分。公共题主要考查内容为教育发展形势,教育学、心理学常识,教育教学理念、教育实践分析及师德规范;专业题主要考查该教师所报科目的专业素质。其中美术学科分公共题30分、专业技能测试70分,共100分。
(三)确定入闱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名单。具体入围名单于考试的当天晚上在石城教育网、实验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上课(或说课)(100分)
1.时间:另定。
2.地点:石城县实验学校。
3.上课(或说课)对象:所有入闱人员。
4.上课(或说课)内容:提前40分钟抽签确定(每节课的授课时间为30分钟;说课每节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评分规则:实行100分制,各科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确定最后得分。
(五)聘用
1.按应聘者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美术的含技能测试成绩)占总分的50%,上课或说课成绩占总分的50%,得出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县核定的学校编制数,确定拟聘对象。
2.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与石城县实验学校签订《石城县实验学校聘任教师合同书》。
3.聘用人员岗位设置按参照选调进城教师的相关规定办理,如无相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石城县实验学校2014年公办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分管教育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编委办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实验学校,由陈柏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廖小清、周青云、陈群英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人保、监察、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实验学校2014年公办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即时在石城教育网、实验学校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