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衡水教师进修学校(衡水市人民西路康泰街1号,康泰街与人民西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南,衡水职教中心西邻,怡水公园对过)。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符合比例要求。减少至最低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持户口本、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如已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提供人事代理合同,已办理就业分配手续的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开具的分配介绍信)、教师资格证、《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处请自己提前粘贴好)、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包括报名登记表上的2张)到现场报名。已就业的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准许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提供相关证书(证书暂未发放的,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用A4纸规格)。
现场报名时,首先领取并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在相应位置签名、填写日期,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报名登记表》与招聘公告一并发布,由考生自行下载,除抄写诚信保证、签字、填写日期必须由本人用黑色碳素笔手写外,其他内容一律打印。
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10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4.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确认审查。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报名全过程监督。
5.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在衡水教师进修学校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