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9月5日
按照省人社厅批准的2016年度深州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深州市教体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深州市卫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至1998年9月5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报名。
☆☆☆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报名时间:9月12日--9月14日
报名地点:深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审计路(强生超市永盛店东行100米路北)
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填报本人信息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9月19日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指标合并到原岗位计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