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公告
经学校研究同意,新疆供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供销学校创建于1954年。2005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将隶属的三所中职学校整合为新的新疆供销学校(新疆供销技工学校)。
学校拥有乌鲁木齐、石河子、阿克苏三个校区,面向西北地区招生,集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学历教育为一体,以培养棉花、果品、农资、旅游、财会与营销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主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学校是第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是自治区第四批中职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首批示范校建设项目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北(东北、华北、西北)地区供销商贸教育协作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术鉴定第19号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西北培训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分中心,是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协会理事、第一、第二职教园区常务理事,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供销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供销学校网(网址:http://www.xjgx1954.com,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中民语言考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乙等或HSK八级以上;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3张)及个人简历,到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报名。
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乘坐27、52、152、303、503、526、701、922、535路公交车到电信中心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991-6656274李雅娴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至9月20日北京时间10:00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供销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提交资料时进行资格审查。
八、面试
新疆供销学校招聘小组负责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供销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面试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新疆供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负责人:依玛尔·塔依尔
监督部门:新新疆供销学校纪委
监督电话:0991-6656274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供销学校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供销学校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供销学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新疆供销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非事业编制代课教师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