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教育系统师资短缺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及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实施人事代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单位为故城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乡镇中小学,总额160名,其中语文58名、数学51名、英语5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故城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衡水市户籍(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在故城县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不受户籍限制)。
(四)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无教师资格证者允许报名参加考试,一经录用须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
(五)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6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数时,直接进入考录程序。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照岗位条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故城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办法: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不含临时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近期蓝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故城县2016年招录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公示
由故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故城县教育体育局及故城县监察局组成招聘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公示三天,对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根根所报考学科考试初高中基础知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门机构命题,入围面试的笔试最低合格线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体检。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直接进入体检、公示。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市场等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律由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为其管理人事档案、负责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人员需填写《故城县招聘人事代理教师登记表》,与用人单位签订《故城县人事代理教师聘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见习期。
合同期间依照衡水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1590元),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按经费拨付到学校,学校按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和各种保险。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根据需求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