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结合嫩江县实际,面向社会为嫩江县高级中学等13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嫩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职能主要是承担普通中专、职高、技工、成人函授及短期培训等方面的职业教育教学。
2、嫩江县高级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3、嫩江县第一中学、嫩江县伊拉哈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初中、高中学历教育。
4、嫩江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初中学历教育。
5、嫩江县铁东学校、临江学校、新胜学校、联兴学校、双山学校、座虎滩学校、门鲁河学校。职能主要是负责实施小学、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和实行小学、初中学历教育。
以上13所学校均为嫩江县教育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5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含9月13日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本岗位教师资格证。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所报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报名时由工作人员现场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符合黑政办发【2009】30号和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至9月19日15.00时整截止(每天上午9.00----11.00点,下午2.00----5.00,周六、周天休息)。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5楼502室)。
4、联系人:刘玉生、白玉、刘辉、王佳楠。
5、联系电话:7612021;13091525866
6、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