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环保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环保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热爱环保工作和环保事业。
2、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知识修养。
3、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身体健康,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截至2017年5月1日)。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生物、化学、法律及相近专业,熟悉电脑操作,有环保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网络、电视、张贴等方式广泛发布招聘简章,公开招录标准。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 5月 19日— 5月21 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运河开发区管委会时代花园六楼会议室(商贸大道时代花园公寓楼631室)。
3、报名办法:
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3、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4、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由区组织人事部、生态修复工作办公室、环保直属分局联合进行,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集中面试
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集中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放弃考察资格、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对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填写《环保工作人员招录登记表》,聘用后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德州德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由公司派遣至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从事环保工作。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2263628(工作时段拨打)
联系人:李志刚 15806880081 方田 15805348181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