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五莲县国税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五莲县户籍;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会计、财政、税收、金融、法律及相关专业;
(四)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五莲县城富强路218号)。
3、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1)《2017年五莲县国税局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1份;(2)毕业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4)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于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及有关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为保证拟聘用人员素质,考试结束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为5天。
受聘人员由县国税局负责管理使用。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受聘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一)工资标准
1、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内月工资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执行正式聘用工资标准。
2、正式聘用工资标准: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
(1)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并按工作年限适当增长。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600元,根据日常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二)劳动合同期内其它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被聘人员的假期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资停发,每月发放生活补助500元。
六、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五莲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31141(工作时间内)
2017年五莲县国税局公开招聘税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
五莲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