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方家咀乡农业办业务、街道办业务、综治办业务、扶贫办业务工作。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4人,其中农业办业务人员1人,街道办业务人员1人、综治办业务人员1人、扶贫办业务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农业办业务人员、综治办业务人员、扶贫办业务人员、街道办业务人员均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7年2月13日至2月20日17时,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登记照6张到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方家咀乡人民政府、县劳动就业管理局资格审查专班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所有岗位考试均采用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和场地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和录取。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因缺额需要递补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方家咀乡人民政府、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共同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且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主要职能
农业办业务人员担负农业办日常业务工作。
街道办业务人员担负街道办日常业务工作。
综治办业务人员担负综治办日常业务工作。
扶贫办业务人员担负扶贫办日常业务工作。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期满不续签。
所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600元;按规定办理“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所有人员均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六、其它事项
1、请应聘者在报名时填写准确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此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英山县方家咀乡人民政府
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