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梅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为有效保障我县综合执法和应急公务用车的需要,经研究,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编外)司勤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名额
根据保障中心目前工作实际,暂招聘司勤人员6名。
二、聘用管理
保障中心司勤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司勤人员经招聘工作专班招录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关系,派遣至保障中心工作,试用期1个月。
三、招聘条件
1、持有C1照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我县公车改革实施过程的涉改单位解聘的司勤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德,有较强的安全、服务、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具有汽车日常维修和排除简单故障的一般技能。
4、本次我县公车改革实施过程的涉改单位解聘的司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
时间:2016年12月6日-13日。应聘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工作经历证明,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领取准考证。
2、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思想品德、社会公德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卷面分数为满分100分。
3、考核
考核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12名参加考核,应聘者应提供考核内容的相关资料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考核分占总成绩的40%,考核分数为满分4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驾驶证等级积分(最高10分):按驾驶证种类分别加分,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和3分。
(2)驾龄积分(最高10分):驾龄20年及以上加10分,10年及以上至20年加8分,5年以上10年以内的加4分。(驾龄以取得C1驾驶证时间计算)
(3)单位工龄积分(最高20分):我县公车改革实施过程的涉改单位司勤人员,工龄20年及以上加20分,10年及以上至20年加15分,5年以上10年以内的加10分,5年以内的加6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相加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笔试分数×60%+考核分数=总分数。
5、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预备考察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县涉改单位司勤人员、笔试、驾驶证等级、驾龄时间依次排序确定预备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考察对象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作为正式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察
正式考察对象经招骋工作专班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业务技术、遵纪守法情况等。驾驶经历有严重违章、有不良嗜好和生活习性的一律不予录用。
7、公示
录用对象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公示后,录用对象正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
黄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