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从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从事纪律审查陪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0人。
二、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
2、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反应灵敏,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3、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陪护工作需要;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53周岁以下;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县户籍的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盗窃、聚众斗殴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750元,上岗期间,按实际工作天数每天补助55元,提供食宿;不上岗期间,工作自行安排,每月基本工资750元照发,食宿费自理。
四、招聘考核
由县纪委组成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被聘人员从事纪律审查陪护工作。主要职责是:按要求参加市县纪委组织的陪护人员培训,认真学习陪护业务;听从市县纪委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参加对被调查对象的安全陪护;严格遵守陪护人员工作纪律要求,对被调查对象在调查期间的安全负责。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辞退、纪律直至法律追究,并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停发工资。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4日,在县纪委一楼信访和案管室报名,招满为止。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8张彩色登记照,并填写《罗田县纪委公开招聘陪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由应聘者到县纪委领取)。
报名电话:180XXXX8956(吴主任)180XXXX8863(谢主任)
罗田县纪委监察局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