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县公安管理工作,缓解我县警力不足的问题,经县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协警人员(公益性岗位),协助民警从事交通等公安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名额
共招聘50名公安协警,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志愿从事公安协管工作。
2、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道德品行,本人未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未加入邪教组织或进行邪教活动。
3、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理素质好,双眼裸视在1.2以上,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精神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5、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5周岁以下(含35岁)。
6、复退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未就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二楼一号窗口。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
4、招聘工作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办法
报名人员初审合格后,由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为闭卷,卷面分数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的2倍人员参加,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00名,则所有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评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反应等能力。
3、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
4、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相加总成绩的男前45名、女前5名进入体能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摸高(按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
5、政审、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录取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体能测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高分至低分等额递补,最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被聘用人员的管理
对拟招聘的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做到统一着装,规范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查合格,正式招聘为局公安协警,由局安排在所属大队进行管理,并以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时,个人提前一个月向局写出续聘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年度做出续聘或解聘的决定。
六、被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1000元,考核工资500元,并为其交纳政策规定的相关保险。
黄梅县公安局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