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集中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2016年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和有意向来景宁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情况,经研究,决定集中引进一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16年景宁县事业单位计划集中引进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引进单位、引进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二、引进程序和办法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止。
报名地点:报考县委组织部的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报名(地址:景宁县红星街道府前西路19号县府大院1号楼416办公室),报考其他单位的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地址:景宁县人民中路135号410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党员身份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粘贴本人一寸免冠近照,并携带所需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组织考试
考试分能力测试、面试。其中,能力测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能力测试的内容和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告知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为70分。能力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联合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70分。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能力测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并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县的服务期不得少于五年。聘用期间,档案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实行人事代理。
三、其他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5082247
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5082957
附件1:2016年景宁县事业单位集中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
附件2:报名表
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9日
附件1:2016年景宁县事业单位集中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