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龙溪乡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及户籍要求: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4日之后出生),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非正式工作人员),性别不限;
3、学历专业等要求: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乡综办及文印室相关工作。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6122610。
3、报名时须携带《2016年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招考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若报名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形式。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050538、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龙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