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2、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较熟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项目建设相关专业,工程类优先,男女不限。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10月20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78号401办公室(大洋路小学对面)。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其它获得何种荣誉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
4、录用办法:经资格审查、笔试(40%)、面试(60%)、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三、聘用后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其他临时用工发放。
2、若一年内因被聘用者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此次参加报考的人员中递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莲都区深化六边三化三美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050310,联系人:陈伟)。
莲都区深化六边三化三美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