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协管员10名(编外用工),主要从事乡镇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纪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听从指挥。
2、具有丽水市户籍,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
二、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1、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试者笔试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报名时间:即日起到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10月20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笔试内容:城乡规划、土地管理和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命题作文一篇。
4、报名地点:丽水市城市管理局莲都区分局(丽阳街288号)410办公室。
5、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后的待遇
1、工作岗位:乡镇协管员
2、待遇:聘用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莲都区协管员统一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22832702283273联系人:潘先生蓝女士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