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15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所需专业 |
备注 |
临床医生1 |
专业技术 |
3 |
研究生/博士 |
临床医学等各类医学相关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临床医生2 |
专业技术 |
8 |
研究生/硕士 |
临床医学等各类医学相关专业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临床医生3 |
专业技术 |
3 |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检验技师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硕士 |
分子生物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
临床医生(紧缺) |
专业技术 |
10 |
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14届及之前历届生需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
医技科医生(紧缺) |
专业技术 |
2 |
专科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中2014届及之前历届生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临床护士(紧缺) |
专业技术 |
4 |
本科/学士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需具备执业护士资格,30周岁以下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临床护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2113515.com.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大洋路115号)
咨询电话:0578-2152196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8周年,其他专业服务年限为5周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丽水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