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电梯检验检测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
1.岗位:电梯检验检测岗位。
2.人数:共招聘3人。
3.学历及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文化程度,要求为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理工科)或有电梯检验检测、维保相关工作经历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1.特种设备检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男性;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优秀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健全,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工作需要,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服从组织工作分配。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制员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个人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学校)。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10月30日(休息天除外)
报名地址:丽水市中山街北395号8楼811室,联系电话:0578-2661137,邮件地址:574291324@qq.com。
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二)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笔试和面试)
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和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最终录用人选,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各种社会保险。
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