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庆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3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要求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庆元县户籍(以2016年11月8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持有浙江省C1及以上驾驶证的,年龄要求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持有浙江省A3及以上驾驶证,年龄要求可放宽到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生理缺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4.8及以上。
(三)退伍复员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持有A3及以上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老二中:石龙街百大超市总店对面),联系电话:0578—6126560。
(三)报名时须携带《庆元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编外用工(驾驶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逾期不受理。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
(四)驾驶技能测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技能测试后按 1︰3 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有关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057056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