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丽水市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丽水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中医院是丽水市市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位 |
所需专业 |
备注 |
临床中医生1 |
专业技术 |
13 |
研究生 |
硕士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医外科学 |
|
临床中医生2 |
专业技术 |
1 |
研究生 |
硕士 |
针灸推拿学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lsszyy.com.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医院人事科(丽水市中山街800号老门诊大楼5楼)
咨询电话:0578-2124095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中医院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中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2016年丽水市中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中医院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