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山东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事业编制(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有关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请查阅《山东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的基本条件、待遇及招聘程序》(http://www.rsc.sdu.edu.cn/2010new2/display.php?id=2089)。
(二)全日制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专业不限,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学、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三)热心于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大学期间获得过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毕业后从事过学生管理工作的优先;
(四)为人正直,有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沟通能力;
(五)能熟练使用常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0月12日17时。
(二)报名材料:以下材料以PDF格式打包上传。
1.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
2.个人简历、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
(三)将以上材料发送邮箱:jyfz@sdu.edu.cn,邮件主题请填写“XXX招聘材料+高校人才网”。
(四)招聘事宜咨询:张老师,电话:0531-88363993。
三、测试与聘用
(一)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工作小组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名单将于山东大学网首页“人才招聘”栏中的“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栏目中公布,并邮件通知入选人,请注意查看。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根据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对拟聘人选进行网上公示。
四、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后与学校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山东大学工作,聘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