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考人数 |
招考职位 |
职位简介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历 |
学位 |
是否要求2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1 |
办公室(普通专业技术雇员) |
从事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相关工作 |
计算机应用技术 (A081203) 通信与信息系统(A0810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 电子信息工程 (B080603)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B07120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否 |
35周岁以下,具有计算机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有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工作经验。 |
3 |
监督检查科(普通专业技术雇员) |
从事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
会计学(A120201) 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 会计学(B110203) 财务管理(B110204) 审计学(B110208) 财务会计教育(B040334)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否 |
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或中级审计师职称。 |
3 |
基建科(普通专业技术雇员) |
从事审核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否 |
1、具有工程类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以上);2、具备以下其中一个执业或从业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证书编号为甲级或乙级)、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3、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以上3个条件同时满足。 |
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招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报名地点报名。所提交资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校验后退回),如委托他人报名,需由本人出具委托报名书及经本人签名,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28日共5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禅城区财政局: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咨询电话:0757-83031114。
四、资格审查
禅城区财政局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附件1:禅城区招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