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桥区交警大队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非在编),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法纪、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热爱交通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乐于奉献。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且不能申请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男性,身高175CM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相貌端正,体态匀称,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退伍军人、持有B2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录用)。
4、大专以上学历,济南市常住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5、我区在岗公益岗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其中,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为38名,全部为公安交通管理辅警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天桥区汽车厂东路8号院内。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需先登陆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下载并填写《天桥交警大队辅警(非在编)招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然后携带《报名表》和以下材料到《简章》规定地点报名。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7)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有单位的须提供)。
2、资格审查
天桥区交警大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公布。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
3、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且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聘用。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的具体程序应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流程将在天桥区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根据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标准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指定的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岗位工资及相关待遇
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考核、考勤奖:每月600元,根据考核、考勤情况发放;
食宿:工作期间以补贴的形式提供工作餐,并提供住宿;
装备服装:配发部分执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天桥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1282932
附件:天桥区交警大队辅警(非在编)招聘报名表
天桥区交警大队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