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有关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606名,工作实行四班三运转,野外工作,条件艰苦,需要在所管辖路段内全线流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在校生不得报考,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家族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无纹身、无色盲、矫正视力(左右眼)均在1.0以上。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适合招聘岗位所在高速公路路段沿线各市、县人员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户籍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10月14日17:00
交费时间:10月10日9:00—10月15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单位信息,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单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以下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30kb以下。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进入待审核状态,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单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按提示进行交费操作。
5、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过的考生将无法再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选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笔试交费标准: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
8、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交费确认的考生,请在10月19日9:00—10月21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语文、数学等知识,一张试卷,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考点原则设在石家庄市区,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2016年10月27日至28日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注意:查询笔试成绩时,详细查看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各单位(专业)单独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查询笔试成绩时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按照查询笔试成绩时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四)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在本人面试结束48小时后登录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kscx.hbgs.com.cn)查询总成绩。
(五)体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参照《征兵标准》第十七条规定执行,其他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人员与所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为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年限。
四、其他事项
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程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即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