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四平调艺术得到传承和保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金乡县四平调剧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设置
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9人:
软乐(高胡、中胡、二胡、扬琴、电子琴、笙)5人;
打击乐(司鼓、锣、铙钹、梆子、小锣)4人。
2、表演(戏曲表演)14人:
男演员7人(须生2人;小生、武生、丑、净、武功演员各1人);
女演员7人(青衣2人;花旦、闺门旦、老旦、刀马旦、彩旦各1人)。
3、剧务3人:
舞美师、音响调音师、大衣箱各1人。
4、文职1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第十六条规定“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专业人员”的精神,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但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 招聘条件
1、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四平调戏曲艺术,形象好、气质佳,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业务条件:
(1)表演(戏曲表演)需中专以上学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需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
(2)原金乡四平调剧团人员,能胜任演出任务,年龄在65岁以下。
(3)县内外各剧团的演职人员,没有学历但具有3年以上戏曲表演工作经历的人员(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和有3年以上戏曲乐器伴奏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也可应聘,或者戏曲表演艺术水平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4)剧务人员要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明(或专业学习证明),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明或学习证明的,要提供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5)文职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到金乡县文化馆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金乡县文化馆一楼服务大厅(金乡县金山北街179号)
联系方式:
办公室:0537-8718799
张老师:13853790498
周老师:17195428663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公示。
资格审查材料:
(1)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2)县内外各剧团演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从事3年以上戏曲表演或戏曲乐器伴奏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剧务岗位应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明(专业学习证明),或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4) 获得国家、省市奖项的需提供获奖证书。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金乡县文化馆一楼服务大厅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表演(操作)及理论知识(笔试);复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实际舞台表演(操作)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基准,初试60分以上进入下一轮考核,复试60分以上根据岗位方向按名次择优聘用。
初试:
初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表演(操作)占60分、理论知识(笔试)占30分、获奖情况占10分。
1、理论知识的考核采用笔试:
笔试由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戏曲的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按照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2、专业技能的表演(操作):
(1)对表演(戏曲表演)招聘人员考核:
①规定表演剧目(5分钟)
②自选表演剧目(5分钟)
(2)对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聘人员考核:
①规定表演曲目(5分钟)
②自选表演曲目(5分钟)
(3)对剧务招聘人员考核:
对所报专业技能的实际操作(5分钟)
(4)对文职招聘人员考核:
考察思维逻辑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10分钟)
3、获奖(荣誉)情况:
获得省部级(文化部或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10分;市厅级(文化厅或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6分;县处级(市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或市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4分。(必须为个人单项奖,两人或两人以上和集体奖的得分减半)。
依据获奖、荣誉情况,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注:考核标准以60分为基准,60分以上人员进入二次考核。
复试:
复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招聘人员的舞台实际表演(操作)能力占80分、获奖情况占20分。
(1)表演(戏曲表演)招聘人员化妆表演(5分钟);
(2)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聘人员当场单独表演(10分钟);
(3)剧务人员当场模拟操作(5分钟);
(4)文职考察思维逻辑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10分钟);
(5)获奖(荣誉)情况。
获得省部级(文化部或国家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20分;市厅级(文化厅或省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12分;县处级(市级政府文化管理部门或市级专业协会主办的大赛)加8分。(必须为个人单项奖,两人或两人以上奖项和集体奖项得分减半)。
依据获奖、荣誉情况,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注:由评委按百分制打出每人的综合总分,考核标准以60分为基准,60分以上人员根据岗位方向按名次择优聘用。
(初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待遇
1、体检:拟聘用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3、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分别在金乡县政府网、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4、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批,核发《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5、待遇:试用期间工资收入不低于1500元/月,转正后根据岗位核定工资,采取基本工资+绩效考核的工资制度,收入约2000至3000元/月,并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工资额。
注:被选聘的原四平调剧团人员(领取财政退休工资的),按照剧团规定的聘用工资标准执行,不再缴纳相应保险费用。
三、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金乡县四平调剧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金乡县四平调剧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