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充实教研力量,经研究决定,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中学语文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高级中学一线语文教师或县市区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
二、报名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开拓创新,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
2.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学研究和组织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已聘为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教龄十年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市级教学能手或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等教学荣誉称号。
三、方法步骤
1.报名。符合申报应聘范围和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5年11月16日至22日,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到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是:济宁市环城西路40号二楼2076室。
2.资格审查。按照标准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5年11月23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张榜公布。
3.听课评课。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听评课。参聘教师和评委同时听一节语文公开课,然后进行评课,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演讲和面试答辨。竞聘演讲的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任职优势及任职后的规划设想。面试答辩主要测试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演讲限时10钟,答辩10分钟。成绩张榜公布,并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应聘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实绩。
6.拟定人选。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初步人选。
7.公示。将拟定人选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聘任。
四、工作要求
1、竞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竞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竞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济宁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