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设学于孔子故里曲阜,在美丽的海滨城市日照建有新校区,是山东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1个,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重点7个),5个省级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高校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为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水平、富有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2名,我校附属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教师111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其余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5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将报名材料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箱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
(1)《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度引进人才申报表》(博士学位人员)或《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硕士学位人员)(附件2)及表中所填写的文章、项目、获奖等;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份证;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PDF扫描件。原件、复印件和《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度引进人才申报表》、《曲阜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中所填证明材料待学校对应聘人员初步审查后,以电话方式通知个人到学校提交。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初级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学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教师岗位的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业务理论,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必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学校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郝老师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4456206
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曲阜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 编:2731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