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投资中心是经市政府济政字[2000]50号文件批复成立的国有企业,承接了原济宁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撤销后的债权债务,2000年底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现由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
为满足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济宁市常住户籍;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必要的工作经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未受过刑事处罚,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项目部经理,1名
1、岗位职责
负责投资行业市场信息研究,行业信息分析,寻找投资机会;对公司的投资方向、风险防控进行评估,项目可行性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2、任职条件
1)经济、财务、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3年以上投资和金融等行业工作经历。
4)熟悉投资运作、并购重组、基金管理、股权、债券等相关业务,具有运作投资项目的经验和管理能力,且具有投融资项目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二)文秘主管,1名
1、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的综合性文稿、文电起草、对外宣传等工作及组织公司有关会议。
2、任职条件
1)文科类、经济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2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4)文字功底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会计,1名
1、岗位职责
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负责记账、定期核算各类收支项目;纳税申报,编制报表,办理相关税务手续,负责与税务等机关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2、任职条件
1)会计、金融、财务、审计、税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4)熟悉掌握国家财经政策、会计制度和银行结算业务。
5)具备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三、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薪酬待遇依据市投资中心薪酬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1月10日
2.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和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济宁市投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系统”(http://jntzzx.kzrcw.com/),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济宁市投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967727
技术咨询:2967600
4、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低于3人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2日;
2、审查地点:济宁市人才市场(具体地址: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厅前台北);
3、需要提供的材料:
(1)济宁市投资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
(5)个人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除上述材料外,须现场填写《报名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审核方式: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进入后续程序。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聘。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对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面试
采取两轮面试方式。初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审面试结束后,按初审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第二轮面试人选。第二轮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
(六)体检
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优先选择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从待定人员名单中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孔子人才和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公司承诺对应聘者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四)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