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菏泽学院简介
菏泽学院1949建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建校60多年来,向社会输送了13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面积1436亩,建筑面积56.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86万余册、期刊2200余种,拥有电子图书2.2万GB、全文电子文献数据库7个、自建数据库4个。现有本科专业57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10大学科门类。面向25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4891人,继续教育在读生5664人。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卓工计划专业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现有教职工1574人,其中专任教师112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80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484人。教师中有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伴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步伐,学校办学规模将不断扩大,办学层次将逐步提升,作为鲁西南文化传播中心、现代科技创新基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摇篮的作用将更加凸显。菏泽学院必将成为中国牡丹之都——菏泽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京九线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要求,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10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菏泽学院学校网站(http://www.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及《菏泽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wq@163.com。
咨询电话:0530-55257445525942。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并能够正常毕业;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人员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安家费30-40万元,服务期内每月随工资发放博士津贴2000元,享受副高级最低档工资待遇,以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配偶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以上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5525942
电子邮箱:rscwq@163.com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菏泽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菏泽学院
2016年6月30日